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消防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84号)文件精神。3月15日,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一、明确工作职责。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习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指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定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管。市场监管、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单位。 二、深化沟通协调。三部门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消防产品监管中的有关情况,研判消防产品监管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三部门明确本单位一名人员专门负责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与衔接,每月收集本部门消防产品执法管理情况、政策制度制定情况等,及时提供给其它职能部门。三、强化执法监管。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对在监管过程中,将不合格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作为监管重点,发现存在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互相通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相关线索,便于依法查处。三部门应结合“3.15”产品质量整治、“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每年定期组织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检查,查处辖区内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净化消防产品行业市场。
《通知》的下发切实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提升社会公共安全水平,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知》中要求:一、明确工作职责。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习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指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定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管。市场监管、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单位。 二、深化沟通协调。三部门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消防产品监管中的有关情况,研判消防产品监管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三部门明确本单位一名人员专门负责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与衔接,每月收集本部门消防产品执法管理情况、政策制度制定情况等,及时提供给其它职能部门。三、强化执法监管。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对在监管过程中,将不合格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作为监管重点,发现存在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互相通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相关线索,便于依法查处。三部门应结合“3.15”产品质量整治、“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每年定期组织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检查,查处辖区内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净化消防产品行业市场。
《通知》的下发切实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提升社会公共安全水平,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