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近日,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对一饭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日前,该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饭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大厅使用的1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针对该行为,消防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饭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们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然而,到期复查时,该饭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仍逾期未改,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为惩治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执法人员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该饭店的单位及个人作出55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另一饭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4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小于400mm,且到期复查时发现违法行为仍未整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单位及个人作出55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两家饭店已将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整改到位,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吸取教训,坚决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消防产品,积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同时,检查组人员向各场所负责人讲解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性,告知违法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严重后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各类消防产品的真假辨别和使用方法,进一步提高各场所负责人“识假、辨假”的能力,同时叮嘱负责人购买消防产品要选择正规购买渠道,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