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消防产品质量意识,严厉打击消防产品销售、使用领域的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3月12日,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监、公安等部门深入辖区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对各场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产品进行了检查,并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要求认真核查了各类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性能参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内容。随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向各场所负责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强调消防产品的重要性,叮嘱各场所负责人要自觉遵守主体责任,规范进货购买渠道,确保消防器材的质量安全,严禁为了追求利益而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此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向前来场所购买的群众详细的介绍了灭火器的真假鉴别方法,通过查看灭火器的合格证书、瓶底的钢印、灭火器的压力表,让群众直观了解真假消防产品的区别,以及如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器材。在场群众通过这种“面对面”的直观学习方式,加深了对消防产品的认识,进一步促进了学习实效。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有效清除了一批消防产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了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规范整顿了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巩固了辖区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下一步,大队将继续以“3.15”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产品质量伪劣的判断常识及危害、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要求,营造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群众提高防假、识假和打假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