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中,依法对一物业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对物业公司和公司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抽查时发现,位于惠安县螺阳镇的一高层住宅小区,其5#楼室内消火栓箱使用的有衬里消防水带长度为23m,水带长度小于水带标称长度1m以上,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不合格消防产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督员现场对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填写送达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物业公司在限期内整改。然而到期复查时,消防监督员发现该物业仍未完成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为严肃消防法律法规,消除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监督员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500元、物业公司负责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的同时,消防监督员还向物业公司负责人讲授了如何正确辨别消防产品是否合格的方法,普及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性,要求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消防产品采购关,杜绝为追求经济利益而违规使用劣质消防产品行为,坚决抵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消防部门提醒,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将受到行政处罚。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可查询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市场准入情况,输入产品身份表示码查询具体的产品流向信息。广大生产经营者要学会辨别合格的消防产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消防产品,把牢火灾隐患源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