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值“3.15”消防产品质量月专项行动,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某新开业单位开展开业前服务指导。指导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该场所消火栓箱内配置的标称“河南火博士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MFCZ/ABC4型手提式灭火器,未取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5条,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是现场检查的必要项目。该型号灭火器未经认证擅自生产、销售和使用,属于市场准入检查不合格产品。”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指出问题,并依据该规则第7.1条规定,判定该批次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要求单位立即停用并限期整改。
3月11日,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经核查,该单位已按照要求更换了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的灭火器,并提供了完整的产品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隐患整改完毕。
在复查过程中,单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深刻认识到消防产品合规的重要性,此次整改让我们更加明确了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把关消防产品的采购环节,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合法、有效,并定期开展自查和维护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单位的整改态度和措施表示肯定,并强调消防安全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消防法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同时,消防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营造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
此次复查不仅解决了该单位的消防隐患问题,也为其他单位提供了警示和借鉴,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重视。
下一步,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排查呼吸器、灭火器、应急灯具、防火门等产品的认证一致性及质量合规性。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向社会单位普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强调使用未获认证产品的法律风险,督促企业落实消防产品采购验收责任,从源头杜绝“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消防部门提示: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采购消防产品时,需核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公布的认证信息,留存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严禁使用无证或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产品,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